標題黨的幕后推手,是誰“槍殺”了劉德華?
最近某報紙的一項萬人讀者調查顯示:六成受訪者曾受到“聳人聽聞式”新聞的誤導。受訪者中20.1%的人平時看新聞只看標題不看正文;66.3%的人會在看完標題后快速瀏覽正文;只有11.2%的人會詳細閱讀正文。
從某種意義上講,新聞就是非常態(tài),通俗的說法是“人咬狗才算新聞”。越離奇越能吸引眼球,越極端越有轟動效應——這些傳播規(guī)律或許也是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,一些媒體“劍走偏鋒”的理由。
傳媒業(yè)不是今天才面臨這些問題。早在19世紀末,美國的新聞競爭中,以煽情為主要特點的“黃色新聞”就曾一度流行。由于大膽采用粗劣的黃色新聞,《新聞報》在一個月內,銷量猛增12.5萬份。
這與今天的“標題黨”或者“知音體”何其相似,恐怕可算作傳媒界的必然經歷。但如若對新聞史略作了解,就會看到這些“黃色小報”此后的窮途末路。
沒錯,新聞需要有人看,換個說法,它得要有吸引力。但如果將其等同于“新奇”,以嘩眾取寵的“低俗”,單純迎合市場口味,終會喪失品質和公信力。挑逗煽情、聳人聽聞可以轟動一時,卻沒有哪一家媒體借此而受人尊重,長盛不衰。
因而,在成熟的輿論生態(tài)中,有影響力的媒體總是不斷強化新聞的客觀、真實,并以從業(yè)規(guī)范等自律的方式,承擔社會責任,追求道義良知。
需要注意的是,新聞品質的提升,不是媒體能夠獨立完成的。傳播是一個互動的過程,傳媒和受眾從來都是相互倚賴,彼此影響。媒體滿足受眾需求,也引導受眾;受眾接受信息,亦影響媒體對信息的選擇。有什么樣的媒體,就有什么的讀者;同樣,有什么的讀者,就有什么樣的媒體。輿論生態(tài)的構建中,兩者缺一不可。
因此,不妨關注一下受眾如何選擇信息。
居于某門戶網站社會新聞排行榜前列的幾條新聞為:妻子睡夢中抱丈夫喊情人名字被捅成重傷;男子身上僅3毛錢遇搶劫,劫匪看他窮拉其入伙;妻子狀告第三者要求返還丈夫所贈百萬財產。
如此可見,“聳人聽聞”為什么大行其道。在獵奇與輕淺背后,還有情緒化的固執(zhí)己見——如同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教授張志安所說,公眾已經對某些問題形成一種刻板印象,如果新聞符合這種印象,它就能迅速得到大范圍的傳播……在傳播過程中,事實是什么已經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公眾會借此表達社會情緒。
與以往不同,網絡時代的讀者,不只是信息的接受者,也是傳播者,甚至是發(fā)布者,一系列引人關注的新聞報道,其來源往往是某個網帖或微博。此時,已很難說誰是“誤導”的始作俑者。
人人都有可能成為“標題黨”的幕后推手,媒體和受眾相互指責與推諉毫無意義。如果不想被聳人聽聞所誤導,真實客觀、謹慎言說,當是所有新聞發(fā)布者與傳播者的底線。
本文來源:南方傳媒研究,原文來自:《中國青年報》
原文鏈接:http://media.nfdaily.cn/h02/content/2012-05/31/content_46877222.htm
原創(chuàng)文章,作者:劉曉林,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ibiyou.cn/blog/archives/2083